日前,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紀委監委收到群眾舉報,反映大營街街道郭井社區黨總支書記楊某某、原社區主任郭某某在舊村改造過程中,私分群眾上交的部分建房款,以誤工費的名義發放給社區和村組干部。紅塔區紀委監委很快組成調查組,實地走訪了解情況?! ?/p>
“2017年村子里統規聯建,每家建房戶都交了3900元的建房綜合費到社區賬戶?!薄 ?/p>
“這個錢沒見社區公示過,是怎么花的我們也不知道?!薄 ?/p>
在入戶走訪和查閱相關資料后,調查組發現,郭井社區曾于2015年制定舊村改造實施方案。2017年統規聯建項目啟動后,社區決定沿用這一方案。其中一條規定各小組要向建房戶收取每戶3900元的建房綜合費交社區賬戶,用于支付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村組規劃費、測量勘測定界費等綜合性支出和各小組統規聯建委員會成員誤工費。自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社區共收到各小組414戶建房戶交來的建房綜合費,共計1614600元?! ?/p>
“你們收這筆錢的依據是什么?”調查組找到時任社區主任的郭某某詢問。
“都是集體討論決定的,沒什么依據……”
“我們收到群眾舉報,你們把這筆錢用來發放誤工補貼,有沒有這回事?”
“我們都是依據方案規定的標準來執行的?!惫衬辰忉尩?,“社區和各小組都沒有專職負責建房的干部,建房的日常工作都是這些干部兼顧著干。房子建好了,就給大家發點‘辛苦費’?!薄 ?/p>
到街道“三資”中心調取財務報賬單后,調查組發現,2020年1月以來,社區以各小組戶數為準,按照1500元每戶的標準,從建房綜合費中支出,向相關村組干部發放誤工費合計328590元?! ?/p>
發誤工費有沒有依據呢?調查組趕赴紅塔區農業農村局,了解統規聯建項目相關政策。通過查閱文件,調查組了解到,關于涉農收費有明文規定,對依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農民,除收取土地和房屋權屬證書工本費,嚴禁收取其他費用?! ?/p>
調查組認為,雖然這筆建房綜合費支付了村組規劃費、測量勘測定界費等費用,但郭井社區村組干部在每月已享受崗位補貼的情況下還違規領取“誤工費”,應當予以追繳。
紅塔區紀委監委給予郭某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楊某某批評教育,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目前,違規發放的誤工費已予以追繳并退還建房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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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