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來很是后悔,身為駐村工作隊隊員,怎么能虛報套取租房費用……”近日,四川省樂至縣東山鎮八角廟村原駐村工作隊隊員卿某在黨員大會上慚愧地說道。
卿某原為樂至縣供銷社三級主任科員,2021年被派往東山鎮八角廟村,開啟為期兩年的駐村工作。
2022年,樂至縣紀委監委收到縣委巡察辦移交的反映卿某虛構住房租賃合同騙取財政資金的問題線索。
“八角廟村明明為駐村工作隊提供了住所,為何卿某還會報銷租房費用呢?這里面肯定有貓膩。”辦案人員隨即請來卿某談話。
“八角廟村‘兩委’提供的住宿條件很艱苦,住不習慣,便自己從村上找了翻修好的房屋租住,有租房合同為證,這筆錢實實在在產生了?!鼻淠侈q稱。
反復查閱了有具體甲乙雙方、租房時間、房屋位置、身份證號等詳細信息的租房合同,再看了眼淡定自若的卿某,辦案人員還是心存疑慮。
通過實地走訪村民和合同上的房東,真相終于浮出水面。
原來,卿某從相關文件中發現有“派駐地鄉鎮應為第一書記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確不能提供住宿需第一書記自己租房的,其租房費用由派出單位據實予以報銷”的規定,覺得有利可圖,遂打起了這筆租房資金的主意。
卿某找到房東何某,假意租房并詳談了租房費用、付款周期等細節,還親自草擬了租房合同,借此要來何某的身份證、房產證等相關資料信息,后以不滿意房屋環境、需再考慮考慮為由而抽身。隨后,卿某冒充何某簽名,將一份“天衣無縫”的租房合同和租賃發票拿回縣供銷社成功報銷8400元,并用于個人消費。
最終,卿某因虛構租房事實騙取財政資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