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完了貸款,以后我終于可以睡個安穩覺了。”近日,云南省鳳慶縣大寺鄉清水村村民崔某某到農村信用社還了一筆6萬元的建房貸款后,懸著的心終于落了下來。
此前,鳳慶縣紀檢監察干部到大寺鄉開展民生資金專項監督檢查時,接到清水村村民崔某某舉報,反映信用社催促其還一筆6萬元的建房貸款,但這筆貸款幾年前自己就還過了。蹊蹺貸款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鳳慶縣紀委監委很快組成調查組展開調查。“你說幾年前貸款就還了,當時是你自己還的嗎?”調查組工作人員詢問崔某某。“是當時給我辦手續的村副主任劉某某帶著我一起去還的。”“2016年建房的時候,我到村上申請了貼息貸款,后來劉某某跟我說,我的貸款來了兩筆,一筆是5萬,一筆是6萬,我說用不了那么多,她就讓我去信用社把用不著的6萬還了,到了信用社我按照劉某某和工作人員的要求操作后,劉某某告訴我錢還進去了。”崔某某的話讓調查組感到,時任村副主任的劉某某可能與這件事脫不開干系。隨后,調查組調取了貸款資料及相關憑證,走訪相關部門、信用社工作人員、村干部、農戶后,發現崔某某確實貸了兩筆建房貼息貸款,但系統顯示,其中6萬元的確從未歸還。“按規定一戶農戶只能貸一次建房貼息貸款,作為經辦人,崔某某怎么會有兩筆?”“銀行流水記錄顯示,當時崔某某到信用社根本不是還款,而是進行轉賬操作。”鎖定相關證據后,調查組找到劉某某進行詢問。“當時是我工作疏忽,把崔某某的材料上報了兩次,沒想到竟然兩筆都審核通過。”劉某某回答。“當時你帶著崔某某去信用社還款,為什么現在信用社又來催他還款?”在調查組人員的追問下,劉某某一時語塞。“那筆貸款確實沒有還。”在調查組人員亮出證據后,劉某某道出了自己侵占崔某某建房貸款的事實。原來,劉某某知道崔某某老實巴交且不識字,便動起了占用貸款的歪心思,哄騙崔某某到信用社簽字還貸款,其實是把貸款打到了自己的銀行卡里,把6萬元錢揣進了自己腰包。經查,劉某某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月,劉某某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侵占的6萬元貸款及1萬多元利息如數退還給崔某某。
隨后,該縣紀檢監察機關向大寺鄉發出《監察建議書》,要求就相關問題開展全面清理清查,召開鄉村兩級干部警示教育大會,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同時綜合運用自查自糾、專項檢查、明察暗訪、蹲點監督等方式,聚焦群眾反映黨員干部優親厚友、貪污、挪用、私分款物等9類34個方面問題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監督檢查,深化以案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