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屆中央紀委常委會7月12日就“準確運用‘四種形態’,提高監督執紀執法質量”舉行集體學習。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李希主持會議并講話。他強調,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種形態”的重要論述,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執行《紀檢監察機關準確運用“四種形態”實施辦法(試行)》,更好把握“四種形態”尺度標準,提高依規依紀依法履職能力,不斷把全面從嚴治黨、黨的自我革命引向深入。
李希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創造性提出并成功實踐“四種形態”,實現全面從嚴治黨重大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辦法》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種形態”的重要論述為指導,系統總結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的經驗做法,首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四種形態”作出全面規定,是對“四種形態”的具體化、規范化、制度化,對于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樹立激勵擔當作為鮮明導向,提高監督執紀執法質量,具有重要意義。要切實抓好學習,把握精神實質,把準實踐要求,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到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正風肅紀反腐全過程各方面。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