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激勵和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旗幟鮮明向誣告者亮劍、為干事者撐腰,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通報8起誣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一、市北區即墨路街道居民吳某某誣告本街道干部失職失責、不符合提拔條件問題
2024年12月,市北區即墨路街道居民吳某某在干部考察公示期間,向考察組舉報公示人選王某某在房屋征收安置補償工作中失職失責、不擔當不作為,不符合提拔條件。經查,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吳某某為獲取高額房屋補償款,捏造不實信息反映問題,借機向街道施壓。在組織部門反饋調查結論后,吳某某仍就同一問題持續舉報,干擾了正常選人用人工作,構成誣告行為。2024年12月,市北區公安分局對吳某某進行訓誡。市北區委組織部認定該舉報不影響干部提拔使用,并在干部所在單位為其澄清正名。
二、青島西海岸新區大場鎮村民徐某某誣告鎮村干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2021年以來,青島西海岸新區大場鎮村民徐某某多次向組織部門舉報,反映大場鎮政府、村委干部不擔當不作為,包庇企業侵占其名下土地,并對其進行打擊報復。經調查核實,舉報問題不屬實。徐某某因對征地補償不滿意,對鎮村干部心生不滿,捏造不實信息進行舉報。在多次反饋調查結論后,徐某某仍就同一問題持續舉報,擾亂信訪工作秩序,構成誣告行為。2023年11月,市公安局黃島分局對徐某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三、萊西市沽河街道村民林某某誣告本村黨支部違規接收黨員問題
2024年11月,萊西市沽河街道村民林某某向組織部門舉報,反映該村黨支部違規接收兩名黨員黨組織關系,要求將兩人除名。經調查核實,舉報問題不屬實。該兩名黨員長期在村莊居住,符合黨組織關系轉接條件。林某某因常年在外務工,未參加組織生活、未繳納黨費,申請在該村黨支部進行預備黨員轉正未果,為泄私憤進行不實舉報,構成誣告行為。2024年12月,萊西市沽河街道黨工委對林某某進行批評教育,并在該村黨員大會為兩名黨員澄清正名。
四、匿名舉報某功能區干部違規提拔、操縱招聘等問題
2024年5月,青島市委組織部收到匿名舉報,反映某功能區一名中層干部未經公開招聘被提拔為部門副職,且該干部利用職權私自篡改職員評定結果、操縱招聘收取好處費。經調查核實,舉報問題不屬實。該干部提拔、調動等程序完備,符合政策規定,未發現其私自篡改職員評定結果、操縱招聘收取好處費等問題。2024年9月,該功能區為其澄清證明。
五、匿名舉報青島西海岸新區某干部違規獲取事業編制問題
2023年12月,青島西海岸新區工委組織部收到匿名舉報,反映某區直單位一名干部利用近親屬在政府部門工作的職務便利,違規獲取事業編制。經調查核實,舉報問題不屬實。該干部近親屬均沒有在政府部門任職經歷,其參加了全區事業單位統一招錄考試,成績合格,錄取為事業編制人員符合程序規定。2024年1月,干部所在單位為其澄清正名。
六、匿名舉報萊西市某干部“吃空餉”問題
2023年8月,萊西市委組織部收到匿名舉報,反映萊西市某市直單位一名干部連續兩年不在單位上班,存在“吃空餉”問題,不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經調查核實,舉報問題不屬實。該干部負責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平時外出到田間地頭開展工作較多,其他時間均正常上班。2023年8月,萊西市委組織部認定舉報問題不影響該干部晉升職級,在干部所在單位為其澄清正名。
七、匿名舉報膠州市里岔鎮某村黨支部書記許某某違反村級重大事務決策程序問題
2024年8月,膠州市委組織部收到匿名舉報,反映里岔鎮某村黨支部書記許某某違反《膠州市新村組織工作規程》,未經公開程序,私下流轉本村土地的問題。經調查核實,舉報問題不屬實。該村土地流轉嚴格按照“五議一審兩公開”程序進行,未發現許某某私下操作的情況。2024年9月,里岔鎮黨委認定該村土地流轉程序合規,并在該村黨員大會上為其澄清正名。
八、匿名舉報城陽區某干部違規在企業兼職問題
2021年以來,城陽區委組織部多次收到匿名舉報,反映某區直單位一名干部違規擔任企業高管的問題。經調查核實,舉報問題不屬實。該干部因工作需要,于1999年兼任某集體企業監事,代表區政府履行工作職責,不領取兼職報酬。2001年后,其因工作變動,不再擔任該企業監事。2024年2月,干部所在單位召開會議為其澄清正名。
上述不實舉報、誣告陷害行為,不僅擾亂正常信訪工作秩序,更挫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污染社會風氣,必須嚴厲打擊、堅決糾正。下一步,市委組織部將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加大對誣告陷害行為查處力度,充分彰顯為干事者撐腰鼓勁的鮮明導向。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要增強法紀意識,正確行使監督權力,提倡實名、如實、逐級反映問題,堅決抵制誣告陷害的歪風邪氣,共同維護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來源:島城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