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鮮明提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作為經濟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一點,我們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部署經濟工作、制定經濟政策、推動經濟發展都要牢牢堅持這個根本立場。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11月23日)
帶領人民創造幸福生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我們要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打贏脫貧攻堅戰,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標穩步邁進。
——《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九十五周年大會上的講話》(2016年7月1日)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這個初心和使命是激勵中國共產黨人不斷前進的根本動力。全黨同志一定要永遠與人民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永遠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狀態和一往無前的奮斗姿態,繼續朝著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奮勇前進。
——《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17年10月18日)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增進民生福祉是發展的根本目的。做民生工作,首先要有為民情懷。要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在發展中補齊民生短板、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扭住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就業、教育、收入、社保、醫療、養老、居住、環境、食品藥品安全、社會治安等問題,扎扎實實把民生工作做好。
——摘自習近平總書記在山東考察時發表重要講話新聞稿(2018年6月12日至14日)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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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人民熱愛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期盼著孩子們能成長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
——《在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記者見面時的講話》(2012年11月15日)
經過改革開放近四十年的發展,我國社會生產力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生活顯著改善,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強烈,人民群眾的需要呈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特點,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更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迎接黨的十九大”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2017年7月26日)
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把黨的群眾路線貫徹到治國理政全部活動之中,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依靠人民創造歷史偉業。
——《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17年10月18日)
我們要牢記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項工作,不斷增強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我堅信,中國人民的生活一定會一年更比一年好。
——《在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記者見面時的講話》(2017年10月25日)
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環節,不斷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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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是一個抽象的、玄奧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止步于思想環節,而要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環節。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6年1月18日)
改革既要往有利于增添發展新動力方向前進,也要往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方向前進,注重從體制機制創新上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環節,做到老百姓關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進什么,通過改革給人民群眾帶來更多獲得感。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三次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4月18日)
中國人民將繼續大膽創新、推動發展,堅定不移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鄉村振興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不斷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2018年4月10日)
我們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在更高水平上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朝著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不斷邁進。
——《在紀念馬克思誕辰2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2018年5月4日)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嚴厲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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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鋤一害而眾苗成,刑一惡而萬民悅。”我們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同時,我們著力解決發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讓正風反腐給老百姓帶來更多獲得感。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
要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嚴厲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要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結合起來,既抓涉黑組織,也抓后面的“保護傘”。
——《在第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8年1月11日)
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常懷憂民、愛民、惠民之心,采取針對性更強、覆蓋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顯的舉措,解決好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教育、就業、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社會穩定等民生問題,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摘自習近平總書記春節前夕赴四川看望慰問各族干部群眾時發表重要講話新聞稿(2018年2月13日)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進一步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制。要完善脫貧攻堅考核監督評估機制,提高考核評估質量和水平,切實解決基層疲于迎評迎檢問題。要保持貧困縣黨政正職穩定,加強對脫貧一線干部的關愛激勵。要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集中力量解決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突出問題,堅決依紀依法懲治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占掠奪等行為。
——摘自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鄉村振興戰略規劃(二〇一八——二〇二二年)》和《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新聞稿(2018年5月31日)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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