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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張慧光犯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50萬元。”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日前公開了張慧光案裁判文書。
張慧光,北京市文資辦原黨委書記、副主任,她曾任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北京市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如果在網絡上搜索“張慧光”這一關鍵詞,會出現幾十萬個條目。作為一名正局級領導干部,她的工作照光彩照人。然而,今昔對比,已判若兩人。
有聲有色地工作、有滋有味地生活、有情有義地做人,這“六有”是張慧光信奉的人生信條,她對自己的這一總結很是得意。然而,背離了黨紀國法,她的行為讓“六有”變了質。
假公濟私,工作豈能有聲有色?
2015年7月的一天,張慧光正在批閱文件,臉上露出一絲不安的她,在一份文件上簽署了“同意”。這份文件就是將要提交市委巡視組的《關于2012、2013年領導工作例會缺失會議記錄有關情況的說明》。
會議記錄為何無緣無故缺失?張慧光的這一做法,實際上是為了掩蓋工作的失職——“三重一大”事項未按要求上會研究。
紙終究包不住火。2015年9月12日,張慧光被北京市紀委專案組的工作人員帶離辦公室,就再也沒有回來。
位于北京車公莊的“新華1949”文化創意園,有多家文化創意企業。園區中心,還有一個由新華印刷廠改建而成的展示中心,豐富的展品讓參觀者感受到文化創意產業的魅力。有人說,張慧光在文資辦工作的幾年,確實搞出了一些“政績”。但在“政績”的光環中,卻總有一些讓人看不透的東西。
“她這個人欲望太高,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特別是到文資辦以后,對職位、權力的期許更高。作為黨委書記,不安守本職,卻一心想在有限的幾年時間里,再上一個臺階。”北京市紀委監委第八紀檢監察室主任孫利清告訴記者,張慧光特別熱衷于那些轟轟烈烈、“有聲有響”的活動,有的項目甚至親自參與操持。而這些,正是她撈取“政績”的資本。
2013年,市文資辦牽頭在美國舉辦《我愛北京》國際編劇大賽。通過加拿大籍華人牛某的“穿針引線”,活動在美國幾十所高校展開,最終優秀劇本被拍成微電影,并在北京舉行了隆重的頒獎儀式。
然而,讓人沒想到的是,在這個看起來有聲有色的工作背后,竟隨意增加了400多萬元項目支出。
當年12月,針對項目超支一事,北京市委宣傳部在全市宣傳系統下發通報批評,責成文資辦作出深刻檢查。然而,張慧光卻把這事兒壓下去了。“我從來沒在工作中拿過‘通報批評’,覺得特別沒有面子。”張慧光回憶,“當時就報了個情況說明,通報批評的事就沒在單位黨委會上傳達,也沒有貫徹。”
覺得沒面子、有情緒,就不傳達上級通報。有令不行,欺上瞞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這樣的黨委書記的確很任性。也正是這個嚴重超支的項目,成為她瘋狂斂財的工具。
經查,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張慧光利用職務便利,在市文資辦同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外研社)簽訂《微電影市場發展分析及實例論證項目委托服務合同》過程中,套取財政資金151萬余元。后又借用北京華榮兄弟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名義,與外研社簽訂虛假《“微電影市場分析及實例論證項目”微電影拍攝制作合同》,騙取上述財政資金中的75萬余元,據為己有。
而對于別人送上門的,張慧光根本不拒絕。在接受牛某請托,為其承攬編劇大賽提供幫助后,2015年5月、6月,牛某給她送上了16萬美金的“好處費”,折合人民幣近百萬元。
權力一旦與金錢勾連,必定導致腐敗。張慧光忘記了紀法、突破了底線,最終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心為物役,生活豈能有滋有味?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有滋有味。但怎樣才是有滋有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對于張慧光而言,她的“有滋有味”和貪慕虛榮、奢靡享樂劃上了等號。
“成由勤儉敗由奢。”張慧光回憶道,“提拔為局級干部后,受外界環境影響,不知不覺開始追求奢侈品和高消費。”
2011年7月,張慧光向其胞妹張某甲索要191萬元,只是因為她看上了一對翡翠手鐲,想要買下來。
“2011年,她在廣州一個展銷會上給我打電話,說看了一對手鐲特別喜歡,還有一些玉器,問我能不能把錢給付了。”張某甲回憶道。考慮到張慧光幫她攬了不少項目,張某甲后來便通過銀行轉賬,給張慧光轉了191萬元。
“黨員領導干部要尚儉戒奢,杜絕享樂主義。張慧光過分貪圖虛榮、追求奢侈,動輒幾萬、幾十萬元的高額消費,嚴重超出其個人支付能力,必然導致她走上權力尋租之路。”市紀委監委第十二紀檢監察室副主任朱平說。
經查,張慧光于2009年11月至2012年6月,利用擔任北京市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紫禁騰(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某的請托,為該公司承攬北京市旅游局大型旅游欄目《想說愛你》《請跟我來》拍攝制作工作提供幫助。其間,張慧光先后多次收受祝某為其支付的美容費用及其他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9.9萬元。
“現在想起來真的很羞愧。追求美沒錯,但用受賄的錢去美容,實際上是用丑陋行為追求美。”張慧光悔恨地說,“現在想想,粗茶淡飯又如何?打扮平淡一點,享受平淡中的安寧,不知道比現在這樣強多少倍。”
追求美,本無可厚非。但如果這樣的追求超越經濟能力承受范圍,能不出問題嗎?
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如果張慧光早些從所謂‘有滋有味地生活’中解脫出來,從‘物’中解脫出來,主動廉潔修身,自覺提升境界,也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表示,作為領導干部,要切實過好生活關,真正做到“心不動于微利之誘,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終保持高尚的氣節和情操。
敗壞家風,做人豈能有情有義?
在做人這個問題上,張慧光信奉的“有情有義”,與“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的要求背道而馳。在調查過程中,張慧光的兩個妹妹及外甥都牽扯進來,一個大家庭、幾個小家庭的幸福同時幻滅。
“一方面覺得妹妹實在需要幫助,另一方面也覺得給別人做也是做,給妹妹做一點兒,應該不為過。”張慧光坦言。
她說的“給妹妹做一點兒”,落在工作中,就是赤裸裸地“權為己用”“以公謀私”。2009年,其妹妹張某甲以文浪公司的名義,和北京市旅游局簽了《旅客乘車指南》的封底廣告,合同金額500多萬元。
幫妹妹辦事,張慧光也不白忙活。2009年底,她表示女兒要買房,讓妹妹“幫著弄點兒錢”。于是,張某甲以張慧光女兒名義在銀行存了80萬,然后把卡交給了張慧光。而這只是開始,張慧光在市旅游局和文資辦工作的7年間,張某甲利用張慧光手中的權力,先后簽了2000多萬元的合同。作為回報,張某甲先后給予張慧光數百萬元。
除妹妹張某甲外,張慧光的另一個妹妹張某乙,以及外甥解某某因為“文惠卡”項目也被牽扯進來。
使用一張小小的“文惠卡”,在北京近兩千家影院、書店、博物館等文化商戶消費都可享受折扣。這本是給百姓謀福利的好事,讓人想不到的是,卡片背后卻隱藏著不可告人的權錢交易。
時間倒推幾年,張慧光的外甥解某某當時是北京一高校干部。當朋友王某某找到他,請其為自己設計的第三方支付文化消費卡出謀劃策。解某某敏銳地察覺到其中的商機,于是找到了自己的大姨——時任市文資辦黨委書記的張慧光。
根據張慧光的建議,這張小卡片由支付卡改為優惠卡。在解某某和張慧光推動下,王某某借殼“華盛建安科技有限公司”,承攬了市文資辦的“北京文化惠民卡”項目。
這個項目讓王某某賺得了第一桶金。然而,困擾也隨之而來。一直為項目穿針引線的解某某,開始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他要錢。解某某的母親,也就是張慧光的妹妹張某乙也向他伸手。
“2015年初,解某某的媽媽給我打電話,說在海南買房需要100萬。”王某某回憶道,兩年時間,解某某和張某乙以購車、信用卡還款、支付購房款等理由,先后向其索要財物600多萬元。2014年下半年,解某某和張某乙將其中的60萬現金,以王某某名義送到張慧光家中。
身為國家干部的解某某利用張慧光的影響,為自己謀取私利。而張慧光對于外甥的行為聽之任之,不僅沒有盡到教導訓誡之責,自己還收受不義之財,助長其借權斂財之風,壞了作風,更壞了家風。
?“我曾是父母的希望和驕傲,我對不起父母的養育之恩、教育之恩……”張慧光痛哭流涕地感慨道,“人這一輩子啊,得始終走在規矩里面,這樣才能真正地保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