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當初不這樣做的話,今天絕對不會走到這個局面。真的,現在后悔也來不及了……”留置點里這個掩面哭泣、后悔不迭的人——溫州市甌海區潘橋街道潘橋村原黨總支副書記周恩澤,正是基層“蠅貪”的又一典型。
經查,周恩澤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配偶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給村集體造成巨大經濟損失;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侵吞村集體財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共計126萬元,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2022年5月,周恩澤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22年7月,周恩澤因犯非國家人員受賄罪,且其未能退繳違法所得,不具備減輕情節,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12萬元。
擯棄初心,公權私用“填窟窿”
“2002年開始當村主任時,我的初心,也是想為村里做點事情,為村民辦點好事。但由于2004年的一次投資失敗導致1000萬的巨大債務壓在身上,我就想到了利用村干部的公權力,來進行第二次‘投資’。”就這樣,一心想著“填補窟窿”的周恩澤,依仗著村干部的身份,開始將手伸向“公權力”,妄圖以此為“資本”進行“翻盤”。
他一邊通過所謂的“潛規則”,向進村施工的企業索要“地方材料費”,一邊又以介紹村里空閑土地給施工方倒渣土、介紹工程項目給朋友為名,心安理得收受好處。在面對一些“不自覺”的施工方時,周恩澤甚至采取“不說破但也不配合”的消極態度,目的就是迫使對方退出,讓朋友承攬工程,進而自己從中獲利。
2014年至2022年期間,周恩澤利用村干部身份,先后為朋友周某、蔡某等人介紹物流場地和工程項目,累計收受好處107萬元。
權力變現,雁過拔毛“設暗道”
禍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即使周恩澤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貪腐行徑終會敗露,但在個人貪欲和投機心理的作祟下,他還是自甘步入“眼里看得破,肚里忍不過”的怪圈。
2016年,余某、周某籌建物流生意,唯獨缺物流場地,便找到周恩澤表示希望提供幫助并許諾好處。而后,在周恩澤“盡心盡力”的幫助以及牽線搭橋下,余某、周某租賃到了潘橋國際汽車城31畝場地。但就在土地租到手后,兩人卻將土地轉租給物流公司做起了轉租生意。而周恩澤在一分錢未出的情況下,與余某、周某平均占股分紅。2016年下半年,周恩澤將他的股份以89萬元賣給周某。
周恩澤從一開始就有預謀地為自己搭建各種利益輸送的“暗道”。為的就是確保自己第二次“投資”能夠萬無一失。一方面,他以“影子股東”的形式坐收漁翁之利;另一方面,他找到了一個與自己幾乎沒什么往來的外地朋友,并以其名義辦了一張銀行卡供自己使用,以此來隱匿資產,規避調查。
變本加厲,一錯再錯“終沉淪”
一朝權在手,便有令來行。為了提高這場“投資”的“回報率”,周恩澤打起了籠絡人心的算盤。在為部分村民辦理征地手續時,他罔顧征地政策,利用職權便利多開具征地面積12.8畝,多發放征地款47.9萬元,造成村集體資產大量流失。
當了7年村主任、11年村書記的周恩澤,更是將村民的信任置若罔聞。2019年8月,周恩澤主持召開村“兩委”會議,決定將村民肖某向村集體支付的被征地基本養老保險指標費用沖抵該村歷年部分掛賬餐費。但又心想,“反正自己是書記,才5萬元,也沒人會說什么”,懷揣著這樣想法的周恩澤,最終卻將這筆錢挪為個人使用并未入村集體賬,之后又將其他村民上繳的被征地基本養老保險指標費用放入村集體賬去沖抵了上述掛賬餐費。
“我想不到自己會走上這條路,根本想不到,心里真的是懊悔萬分……”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直到身陷囹圄后,周恩澤才意識到,這場所謂的“投資”是何等無知與可笑,不僅沒有如預期般得到“翻盤”,反而還賠上了前途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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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清廉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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