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才痛徹領悟到金錢、名利、地位都是身外之物,即便家中上無片瓦一貧如洗,但一家人平平安安過著平凡的生活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這是蘭溪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吳樂華在留置期間寫在懺悔書上的一段話。然而當吳樂華真正領悟這個道理時,他已然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經查,吳樂華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轉移贓款贓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受禮;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貸;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招投標、工程驗收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達900余萬元,其行為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2021年4月,吳樂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同年8月,吳樂華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
心態失衡,放貸“致富夢”演化成“破財夢”
吳樂華出生于蘭溪市一個普通職工家庭,18歲便進入蘭溪市游埠鎮工商所工作,他也曾腳踏實地,把滿腔熱情和辛勤汗水灑在工作崗位上,一步步靠著自己的努力,從一名基層干部成長為領導干部。
然而隨著職務提升,吳樂華的眼界開闊了,心態卻失衡了,內心產生了想過上“好日子”的強烈渴望,“走捷徑”“賭一把”的想法在心中萌芽。
2008年前后,蘭溪盛行炒股、民間借貸等投資熱潮,看到身邊不少人在其中發了財,吳樂華也想從中開辟致富“快速道”。正好此時吳樂華妻子的同學凌某某找上門來,表示可以把家里的閑錢交給她來管理,并按期結算利息給吳樂華。見有利可圖,吳樂華決定一賭,只是沒想到這一賭就走上了不歸路,逐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淵。
2008年至2012年,吳樂華先后用自有資金以及銀行貸款低息借入的資金,高息轉借給凌某某累計達600余萬元。獲利頗豐后,吳樂華對投資產生了更大的野心。之后,嘗到甜頭的吳樂華在凌某某的慫恿下以320萬元賣掉了自家的店面房用于放貸,而后用放貸的本金加利息共計900萬元購入一套別墅,再以該別墅加杠桿作抵押向銀行貸款1500萬元,全部出借給凌某某,近乎“瘋狂”行為只為賺取更高額的利息。
“我們當時盤算著房產是自己的,不出兩年賺來的利息足以裝潢。”正當吳樂華傾盡所有做著放貸發財的春秋大夢時,凌某某非法集資案暴露,“致富夢”瞬間演化成“破財夢”,吳樂華的家庭一下子陷入嚴重的債務困境。
甘被圍獵,公權力成了還債“取款機”
“當面臨家庭巨額財產損失后,忘記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忘記了權力是組織和人民給的,竟動起了用權力謀私利的念頭,貪婪的大門就此敞開。”
面對債務壓力,吳樂華開始利用手中的公權力,主動向管理服務對象借款,陷入了用新債還舊債的泥潭。漸漸地,一些別有用心的商人老板開始有意向吳樂華靠近……
2015年的一天晚上,從事工程業務的鄰居趙某某向吳樂華提起,愿意幫他填平650萬元的債務窟窿,條件是吳樂華能夠在相關工程項目招投標中提供幫助。
如此一勞永逸的“交易”正中吳樂華下懷。盡管一開始對于如此赤裸裸的利益輸送,吳樂華也深知風險較大不敢接受,但終究經不住趙某某一次次的說服,也抵不過貪欲的驅使。最終,吳樂華把各個招標單位的標底,通過趙某某透露給了某企業,幫助該企業順利中標,趙某某也順利與中標企業簽訂了工程業務合同。2017年春節前,趙某某在沒有收到工程款前,便送了吳樂華200萬元現金作為答謝。到2020年6月為止,趙某某一共分四筆送給吳樂華650萬元現金,吳樂華悉數收下。
回想商人老板“圍獵”的全過程,吳樂華并不是沒有意識到自己陷入了“圈套”。但是他早已深陷貪婪泥潭無法自拔,還自欺欺人,只要自己夠聰明,做得夠隱蔽,一定能夠成為最后的贏家。
然而一旦權和錢開始交易,就注定會走向犯罪的萬丈深淵,終究逃不過紀法的嚴懲。
機關算盡,“豪賭”終是一場空
在懺悔書中,吳樂華剖析自己“心存僥幸、負隅頑抗”是落得如此境地的原因之一。回顧過往,他本有機會回頭,但卻一次次放棄。
2018年省委巡視組在蘭溪巡視期間,吳樂華見巡視組并未就相關工程找他談話也并未在其分管工作上提出整改意見,就認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組織是不會發現其違紀違法行為的。在僥幸、自負心理的驅動下,吳樂華仍未收住貪婪之手,在此后僅一年多時間繼續大肆收受賄賂,達350萬元。
2020年,趙某某被金華市監委留置調查,吳樂華雖然擔心違紀違法等問題暴露,但他還是決心一賭,賭趙某某還在“堅守盟約”,賭組織并未掌握證據,企圖負隅頑抗、蒙混過關。期間,吳樂華多次與妻子等串供、統一口徑,并偽造、銷毀證據,轉移贓款贓物,層層設防對抗組織。然而這一切不過是吳樂華自作聰明,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是徒勞,盲目僥幸更救贖不了自己。
2020年12月,金華市紀委監委對吳樂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此時吳樂華才意識到他的“豪賭”人生,已然慘敗收場。
“思想蛻變是根源,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嚴重扭曲是主因,貪圖發財、貪圖富貴是內因,家庭債務危機是導火索。導致自己忘了初心、忘了入黨誓詞,忘了公仆意識,罔顧紀法、鋌而走險……”法錘落下,吳樂華淚雨漣漣、悔不當初,一名曾經躊躇滿志、干勁十足的黨員領導干部,卻在職務的升遷中擋不住貪欲,將手中的公權力化作了斂財的工具,不惜以身試法,最終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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