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就像吸毒一樣,伸手拿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之后越來越多,越來越頻繁,完全收不回手……”留置室內,溫州市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周偉東,想到自己晚節不保,還要面臨牢獄之災,頓時淚流滿面,讓人痛心不已。2021年3月,周偉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甌海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1年5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2021年8月,周偉東因犯受賄罪,被甌海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一路升遷 思想道路“偏軌”
1987年,周偉東成為溫州市消防支隊下屬中隊的一名消防戰士,那時候的他干勁十足,奮發上進,并被單位推薦至杭州消防指揮學校深造。回隊后,憑借文字功底扎實,工作能力突出,一路從戰士晉升為消防大隊大隊長,也成為當時全支隊最年輕的大隊長。
2006年,周偉東軍轉安置擔任甌海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初到地方,周偉東一心撲在事業上,追求工作上的進步,很快成了安監業務高手。
由于工作原因,周偉東經常與企業老板打交道。“看到他們一個項目賺的錢就頂得上我一年工資,我的思想慢慢開始‘偏軌’了。”
此時的他,在等待一個“機會”。??
權力在握 貪腐欲壑難填
2011年,周偉東從安監部門調任到甌海經濟開發區擔任副主任后,管理著轄區上百家企業。手握實權,身邊也難免多了些巴結奉承的人。在一片奉承吹捧中,周偉東逐漸放棄了初心,跟著一些老板染上了吃喝、賭博的“愛好”。
他對辦案人員說:“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怎么辦到?我就把權力兌換成金錢。”
不久,“賺錢”的機會就來了。2012年,建筑項目承包人張某某找到周偉東,希望他能跟開發商牽線,讓張某某來承接工業園安置房建設項目。周偉東爽快答應,并收受其送上的20萬元“好處費”。
此時,周偉東還是有顧慮的。為“掩人耳目”,他跟張某某約定這筆是“借款”,等有錢了就還給對方,張某某表示同意。為了讓自己的“生財之路”更安全、更長久,周偉東在面對他人請托時,甚至還給自己定下了所謂的“安全法則”——只收熟人的錢,只收辦成事的錢。
2013年,周偉東為溫州市某超聲波設備有限公司在廠房租賃上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法人黃某某送的好處費4萬元;2014年,為溫州市甌海某鞋業有限公司在廠房租賃、員工死亡事故調解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以“借錢”的名義收受該公司法人張某某送的好處費5萬元;2015年,為某建材市場業主委員會委員鄭某某提供幫助,以假投資分紅的形式,收受鄭某某送的好處費13.1萬元……
被權欲和貪念蒙蔽雙眼的周偉東,將自己分管領域及有職務影響的環節都當成了牟利點,收錢的名義五花八門、各式各樣。十年間,周偉東共收受他人賄賂129.6萬元。
來去皆空 后悔為時已晚
2021年2月,甌海區紀委區監委收到周偉東有關問題線索的舉報,隨即展開調查。聽到“風聲”的周偉東始終心存僥幸,并通過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來掩蓋事實,以此對抗組織調查。
殊不知,雁過必有痕,法網終會收。2021年3月1日,周偉東被甌海區紀委區監委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被留置后,辦案人員在周偉東辦公桌的抽屜、汽車后備箱搜查到數萬元人民幣。在證據面前,周偉東交代這些錢都是收受賄賂而來,但是誰送的已經分不清了,因為自己收錢已經收到麻木了。
“三十四年前,我身無分文來到溫州,三十四年后的今天,我依舊什么也帶不走地離開溫州,如果一定要說留下什么,那應該只有悔恨的淚水了吧。”
腐敗肇始于精神家園坍塌,終結于無視法紀的妄行。黨員干部只有時刻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才能做人有底氣,為官有正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