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上違法犯罪之路,不是一天兩天造成的,它經歷了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反思這個墮落過程,它讓我真正體會到千里之堤、潰于蟻穴的深刻哲理,也讓我充分認識到思想改造一刻也不能停。”面對審查調查人員,劉忠杭終于明白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的道理。
劉忠杭,男,1959年出生,浙江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原副院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辦理中心原主任。
憑借工作能力強、點子多,劉忠杭從一名無線電修理工,成長為一名處級領導干部,曾獲得全國住建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然而,在擔任浙江省建設廳政務辦理中心主任后,劉忠杭沒有抵住糖衣炮彈的腐蝕,一步步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2019年1月,劉忠杭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由浙江省紀委監委駐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紀檢監察組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浙江省監委指定衢州市監委管轄,常山縣監委對其進行監察調查。4月,劉忠杭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思想滑坡,在“糖衣炮彈”下蛻變
2012年9月,53歲的劉忠杭出任省建設廳政務辦理中心主任。“該中心主要負責建筑企業資質審批的申請接待、受理登記、初步審核、組織審定等工作,可以說掌握著建筑企業的發展命脈。”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權力越大,責任越大。然而,面對組織委以的重任,劉忠杭卻認為自己的政治生涯已經到頂,沒有了進步空間,有了“船到碼頭車到站”歇一歇的想法。
思想上出現了“蟻穴”,潰堤的隱患已然埋下。
據介紹,劉忠杭到任后,一些商人老板想方設法接近他。起初,曾有過拍攝警示教育片經歷的劉忠杭心中十分警覺,嚴守紀律紅線。但用他自己的話說,他看到的笑臉越來越多、吃喝的邀請越來越多、面臨的小恩小惠越來越多,加上“歇一歇”的想法,便漸漸地放松了自我要求。
從一開始的不適應和擔心,到有選擇性地接受,最后變成了巴不得有人“請吃請喝請玩”……推杯換盞、燈紅酒綠中,劉忠杭沉迷在“溫水”中,像那只青蛙一樣不能自拔。
“一些人抓住了我的弱點,不斷地迎合我,投我所好。我喜歡熱鬧,老板們就組好酒局飯局,讓我享受‘眾星捧月’的感覺;我喜歡爬山攝影,老板就全程陪我游山玩水,一路給予周到服務;我喜歡唱歌,老板們就經常開好包廂,安排好陪侍人員,讓我在花天酒地中放縱自己。”劉忠杭在懺悔書中寫道,“在誘惑下,我迷失了自己。”
很快,劉忠杭失去了警覺和黨性,開始與商人老板稱兄道弟,不分彼此地打成了一片。
2013年開始,每逢雙休或出差,劉忠杭身邊都有建筑企業老板出現,在他們的安排下,劉忠杭玩遍了省內各地,并從省內玩到了省外,吃大餐、唱歌、住高檔酒店……也正是從這時起,劉忠杭更加羨慕商人老板們一擲千金、奢侈享受的生活,他萌生出對金錢的欲望,慢慢走上了“蛻變”之路。
行為失范,在甘被“圍獵”中沉淪
思想上無所禁忌,行動上就不自重、不節制。劉忠杭把紀律和規矩拋到了腦后,對誘惑失去了抵抗力,在令人舒適的“溫水”中,警惕性蕩然無存。
2013年年初,劉忠杭看望在桐廬康養的岳母,瑤琳仙境的華麗風光,讓他有了在當地建一幢別墅的想法。明知自己作為國家工作人員不能在農村申請建房,為了規避相關政策和要求,劉忠杭通過一企業老板找到當地村干部,花了10萬元從瑤琳鎮沈村村民手中收購一處老房子,并以妻兄的名義開始了違規建房。
在醞釀建房過程中,劉忠杭為了達到“成本低一點、過程省心一點、質量好一點”的目的,找到了正為企業資質晉升有求于己的當地建筑企業老板申某。起初,劉忠杭還想自己出資建房,但在申某表忠心般的允諾中,他放棄了堅持,明知對方是服務對象、有求于自己,還是和申某達成了心照不宣的“三不”默契,不簽合同、不做預算、不付工程款。
為避人耳目,兩人還商定由該建設公司下面的項目經理吳某承建。直至2014年別墅竣工,劉忠杭一直沒有支付過任何工程款。而該建筑企業在劉忠杭的關照下,數次資質晉升順利通過。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2014年下半年,劉忠杭違規建房問題被群眾舉報。2015年上半年,迫于形勢和自保心態,劉忠杭多次到桐廬找申某商量應對措施,補簽了建房合同等一系列協議,并向吳某支付了40萬元工程款。
在該違法房屋被桐廬縣國土局沒收后,劉忠杭僥幸過關。但經過此事,劉忠杭并沒有吸取教訓知恥知止,反而更加大膽。
屢屢濕鞋,在違法犯罪泥潭里倒下
轎夫濕鞋,不復顧惜。從劉忠杭第一次收受錢財開始,他便注定在違法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2013年春季的一天,劉忠杭到諸暨出差,在當地某建筑公司老板王某的執意勸說下,他半推半就收下王某2萬元感謝費。第一次收受他人現金的劉忠杭忐忑不安,輾轉反側難以入眠,思想斗爭了一夜,但最終還是貪欲占了上風。
有了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劉忠杭的防線一次次被突破。從最初的2萬元到5萬元、再到10萬元,其收受的現金越來越多、金額越來越大,后來甚至發展到主動索要:讓東陽某建筑企業老板郭某為其辦理北京某酒店充值卡3萬元,讓杭州企業老板俞某為其代付訂制的銅門款3萬余元……
從2013年開始,劉忠杭利用職務便利,為24家建筑企業在資質晉升中提供幫助,共收受人民幣247萬元、美元3萬元。
“有了第一次收錢的經歷,對紀法的畏懼產生了更強的‘耐藥性’,我的膽子也越來越大,全然沒有了羞恥和顧忌,一次比一次收得自然從容、心安理得。”
“什么遵紀守法、什么規矩廉恥,全部拋在了腦后,在政務中心,我大搞一言堂,聽不進批評意見和不同聲音,自己儼然成了不受紀法約束的‘特殊黨員’。”劉忠杭坦言,后來,聽到自己被組織調查的風聲后,他還心存僥幸,一邊陸續退還部分錢款,一邊與行賄人訂立攻守同盟。后來,劉忠杭誤以為風聲已經過去,不甘心失去錢財的他,上演了多次拿了退、退了再拿的戲碼。2018年4月,劉忠杭通過其妻退還商人吳某28萬元、方某10萬元。9月,劉忠杭又從兩人處拿了回去。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1月3日,常山縣監委對劉忠杭立案調查,次日對其采取留置措施,并從劉忠杭的住所和辦公室搜查出其從吳某和方某處拿回的38萬元人民幣。
面對自己鑄下的大錯,劉忠杭泣不成聲,寫下了20多頁懺悔書:“今年本是我的退休之年,也本該是我含飴弄孫盡享天倫之樂的時候,可我卻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為此,我痛心疾首悔不當初,我愧對組織、愧對集體、愧對家庭。”
2019年6月19日,常山縣人民檢察院將劉忠杭涉嫌受賄一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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