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后悔,不該挪用村集體的資金……”今年2月22日,湖州市南潯區和孚鎮警示教育大會召開一個月后,該鎮民當村聘用干部朱衛榮敲開了鎮紀委辦公室的門。事情還要從幾年前說起。
為錢所困生貪念
2011年3月,退伍回鄉的朱衛榮成為和孚鎮民當村村委會的一名聘用干部。幾年間,他工作認真負責、勤勤懇懇,贏得了村民們的信任。2017年,朱衛榮成了民當村最年輕的村委委員,開始負責村里的民政、水利、報賬等工作。
2018年初,朱衛榮為了貼補家用,向村里承包了40多畝魚塘,干起了青蝦養殖。水產養殖業前期投入巨大,青蝦從幼苗到成熟的生長周期通常都長達一年。“購買青蝦苗的錢不能不付,馬上夏天了魚塘的增氧機又不能不開,這一筆筆都是很大的開支……”,捉襟見肘的朱衛榮望著手中一沓厚厚的賬單犯了愁。
一次偶然的機會,讓朱衛榮找到了“生財之道”。2018年6月5日,村民朱某某來到村里,交給朱衛榮1300元養老服務中心的生活費。望著手上的現金,朱衛榮“心動不已”,他照常收取現金,并將收據聯開給了村民,但他卻沒有將這1300元及時繳入村集體賬戶,而是將這筆錢偷偷藏進了自己的口袋。
“我在挪用了第一筆錢后,很久都沒有睡好覺,害怕哪一天就被村里或者鎮上‘三資’中心的工作人員發現了……”朱衛榮說,一開始自己非常惶恐,徹夜難眠,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他懸著的心也就慢慢放下了,這樣的“借”用次數越來越多、金額也越來越大。
一“借”再“借”難收手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村里養老服務中心上繳的生活費逐漸滿足不了朱衛榮的胃口,他挪用資金的“黑手”慢慢伸向了村里的鄉村食府酒宴費、鄉村影劇院包場費、鄉鎮企業的捐款等其他村集體收入,慢慢地,他挪用的金額從每次幾百元逐漸增加到了每次幾千元甚至上萬元。
為了掩人耳目,朱衛榮定期將部分村集體現金收入上繳村里,并將相應的財務憑證和記賬聯上交鎮三資中心,表面上維持村集體資金的“正常”收支。
被貪欲吞噬的朱衛榮徹底喪失了底線,他將村民們以現金形式上交的村集體收入變成了自己的資金池,左手收進公款,右手轉為私用,村集體收入都被他用于支付魚塘養殖費用和日常生活開銷,而他自己也一步步墮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迷途知返悔當初
2022年1月21日,和孚鎮召開黨員干部警示教育大會。警示教育片中,因貪污受賄而身陷囹圄的違法者聲淚俱下地懺悔;臺下,朱衛榮如坐針氈,一想到自己手中日益增多的財務票據和挪用的集體資金,他再次徹夜難眠。
“我知道我的這種行為是不對的,它始終像刺一樣扎在我心里,令我整日惴惴不安……”回憶起那時候的心情,朱衛榮五味雜陳,“我從警示教育片中也學到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我只有向組織如實交代自己的問題,才能卸下心頭的大石,我也相信只有組織才能挽救我。”在許多次思想斗爭后,朱衛榮終于下定了決心。
2022年2月22日,朱衛榮敲開了南潯區和孚鎮紀委辦公室的門,向紀委工作人員如實交代了自己挪用資金的犯罪事實。同日,南潯區紀委監委對朱衛榮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經查,朱衛榮在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擔任南潯區和孚鎮民當村村委委員(兼任報賬員)期間,利用其負責收取民當村村集體收入的職務便利,采用開具收據但不及時將收入繳入村集體賬戶的方式,挪用村集體資金歸個人使用,超過3個月以上共計174491元,涉嫌挪用資金罪。2022年3月18日,朱衛榮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2022年4月25日,朱衛榮因犯挪用資金罪被南潯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期一年兩個月執行。
來源:清廉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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